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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运政罚-AD〔2019〕1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桐庐三江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备案义务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0月9日,杭州桐庐三江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桐庐县瑶琳路667号实施的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或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项***或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6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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