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杭余公路罚〔2019〕05010068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8月6日11时45分,余杭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在09省道9K+000M对车号为浙A8H456的载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引导该车到余杭区崇贤军青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3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37.27吨,所载货物为砂浆,从仁和到道古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之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0.27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6 |
决定机关 | 临平中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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