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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杭余公路罚〔2019〕05010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3月19日18时34分,良渚中队执法人员在疏港公路K012+100对车号为浙A8K753的载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引导该车到军青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3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53.85吨,所载货物为砂浆,从良渚到仁和。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之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85吨。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0
    决定机关 良渚中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