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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广城管罚决字﹝2020﹞第4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1
    决定机关 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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