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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0]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12点40分,由南宁市江南客运站发班去往北流,配客18人,票价80元/人,途经民族大道181号搭客4人,每人收取80元运费,现在车上共有22名乘客,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是南宁市金桥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6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