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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香工商处字[2018]8-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4
    决定机关 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朝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