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乐犍市监处〔2020〕51112320000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使用误导性的“计量单位”和标示“虚构”原价和的行为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00603万元,罚款5.0000万元,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09 |
决定机关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周键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