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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自然字〔2019〕第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新建
    行政处罚内容 1.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农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为:198.13平方米,处予每平方米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金额:5943.9(伍仟玖佰肆拾叁元玖角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8
    决定机关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