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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南规资(土地)罚﹝2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破坏耕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在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周庄房村、小站镇幸福村、西花园村破坏种植条件的142293.01平方米耕地;2、责令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退还在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周庄房村、小站镇幸福村、西花园村非法占用的36390.79平方米土地;3、没收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周庄房村、小站镇西花园村非法占用的7055.4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限期拆除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周庄房村非法占用的261.14平方米土地;5、对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处以罚款总计196879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整)。其中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破坏的142293.01平方米耕地按照1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1422930.1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贰仟玖佰叁拾元壹角);天津坤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36390.79平方米土地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545861.9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伍仟捌佰陆拾壹元玖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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