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测试方法及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10026693.1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0680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0 |
申请公布号 | CN112506803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8-20 |
分类号 | G06F11/36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曹阳;陶嘉驹;章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衢州维创维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龚洋洋 |
地址 | 310006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38号1层101室、8层801、802、803、804室、11层1101、1102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申请提供一种大数据测试方法及系统,通过对待进行大数据测试的目标大数据测试业务的目标测试需求执行数据中的实例运行记录进行实例跟踪,并进行分区修复和整区修复,以实现大数据测试处理,得到目标测试需求执行数据中与目标实例相对应的目标测试需求执行数据在设定测试范围内对应的测试实例。由于确定目标测试需求执行数据在设定测试范围内对应的测试实例是考虑了分区测试需求执行数据和整区测试需求执行数据的影响的,因而能够快速准确地确定目标测试需求执行数据在设定测试范围内对应的测试实例,无需耗费较多的时间来确定期望测试实例,这样能够尽可能提高针对目标大数据测试业务的大数据测试效率,以及时地缓解大数据测试过程的停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