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贵市监罚(2018)2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池州市贵池区贵平商店(钱贵平)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被本局依法扣押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5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版,酒精度:40.6%vol,净含量:425ml,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和4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酒精度:40.6%vol,净含量:425ml,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二、罚款人民币5000.00元整,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 |
决定机关 |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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