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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晋市监福罚字〔 2020 〕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一)当事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二)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717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0
    决定机关 福新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