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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德广处字〔2019〕0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3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5
    决定机关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漆花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