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句容市友联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18370****093W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83民初4757号
    案号 (2021)苏1183执153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句容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10-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句容市友联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尹义勇借款本金33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40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9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借款均按年利率12%计算,并在计算利息之和时扣减利息343227元);二、被告许桂生对上述第一项中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5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200元,由被告句容市友联工贸有限公司、许桂生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