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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市管市监处罚〔202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过期未及时清理的食品原料“奥夫”牌植物蛋白液88瓶、“雪之清”青稞面粉7袋;2.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4
    决定机关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