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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越税一所 罚 (2019) 5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