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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兰高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志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64061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洪民二初字第400号
    案号 (2017)赣0104执6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1-28
    发布日期 2017-12-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冻结被执行人江西兰高物资有限公司,万志娟,洪新宇,万小毛,吴慧娇,陈军煌银行存款9718494.48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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