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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综执罚字〔2020〕第1018052001150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华浙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大江东分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5
    决定机关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