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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唐处〔2021〕130203210003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09万元,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5
    决定机关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