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沈和市监稽查处字〔2021〕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广告费用18200元;2.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54600元。罚没款共计728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22 |
决定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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