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黔聚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10068****752D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03民初6407号(2021)黔01民终5042号
    案号 (2021)黔0103执1942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12-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审主文: 一、被告贵州龙先锋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元、利息人民币380428.73元及罚息和复利(暂计算至2019年5月6日的罚息为人民币77266.67元、复利为人民币7348.62元,之后的罚息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1.4%计算至2019年6月19日,复利以实际欠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4%计算至2019年6月19日); 二、被告贵州黔聚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龙成金对被告贵州龙先锋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二审主文: 本案按上诉人龙成金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