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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0〕271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10日9时48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彭捷、琚华在湖州北高速出口处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FN1058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员杨海强驾驶浙FN1058厢式货车从桐乡运输生丝到湖州开发区,运费由公司结算,本次运输过程中未随车配备消防器材,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5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