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深市质罗市监罚字[2016]9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广告费三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4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27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陈开林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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