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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执法行罚字[2020]第00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修筑出入口、明火作业、设置路障案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兰溪市丰少建材经营部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7
    决定机关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