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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翠)行罚决字[2019]516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1楼的浙江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能落实信息审核制度,致使其所属的网站(WWW.BOKEE.NET)上存在涉及网络招嫖等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违法信息,且未能及时发现并立即删除违法内容,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后于2019年04月18日,被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巡查中发现并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三日内改正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2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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