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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环行罚字〔20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2.0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2
    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