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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地税栖罚(2017)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拟对该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处以罚款194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09
    决定机关 南京市栖霞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