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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建新市管罚处字〔2018〕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2
    决定机关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德分局新安江工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