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民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MA1WLA2K-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05民初7058号 |
案号 | (2020)苏0105执222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京民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支付原告南京铭知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58200元及利息(以1582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64元,公告费300元,共计3964元由被告南京民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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