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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州市监处[2020]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7
    决定机关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