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禹药)稽罚(2017)3-0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条件下运输药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氯霉素滴眼液320支;2.罚款: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27 |
决定机关 | 德州市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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