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左烟专简处[2019]第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敖春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敖春莉处以违法购进卷烟总额5%罚款490.00元×5%=24.5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7 |
决定机关 | 新巴尔虎左旗烟草专卖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