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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左烟专简处[2019]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敖春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敖春莉处以违法购进卷烟总额5%罚款490.00元×5%=24.5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7
    决定机关 新巴尔虎左旗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