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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青处字(2019)第2920190014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4
    决定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晴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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