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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1〕60181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0日14时30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29(舟鲁线)杭州方向K400+800巡查时,查获浙A5M997重型自卸货车从临安板桥灵溪砂场到余杭钱潮搅拌站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2021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停止违法行为,该车驾驶员供述反映车上所装载的货物属于杭州临安板桥灵溪砂石有限公司。2021年4月8日,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临安板桥灵溪砂石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庞思旅进行询问确认,杭州临安板桥灵溪砂石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其行为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责令改正,加强管理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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