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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税一稽罚[2019]599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金州集团外贸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以自营名义从宁波海关出口的11笔货物,实际货物与申报不实,申报出关及退税用发票内容为服装,实际出口货物为食品等,涉及发票40份,金额3262831.87元,退税金额522053.07元,上述行为已构成骗税。上述事实有1、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账簿凭证、出口备案单证、海运提单证明、购销合同、劳务合同、工资表、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2、各地税务局协查回函;3、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武嗣、原法定代表人谢赛锋及业务员杨静、蒋丽丹等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单位骗取出口退税增值税税款522053.07元处以一倍的罚款计522053.0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决定机关 温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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