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9〕44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合同违法的行为作如下处罚:一、给予警告;二、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上缴国库。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5 |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宋斌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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