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阜阳市护苗营养餐饮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亓翠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20077****335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202民初4496号 |
案号 | (2018)皖1202执130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5-30 |
发布日期 | 2018-09-16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省阜阳市护苗营养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田玉梅借款47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11月18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田玉梅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财产保全费3020元,由原告田玉梅负担274元、被告安徽省阜阳市护苗营养餐饮有限公司负担71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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