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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仑应急罚[2022]第200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2年04月15日9点30分,根据相关线索,北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台帐进行检查,发现浙江凯邦建设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刘士田于2022年4月7日上午在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维修车间进行过铁管焊接,但刘士田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对该作业安排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我局于2022年4月15日对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外协单位浙江凯邦建设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刘士田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4月7日上午在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维修车间进行焊接作业,该作业取得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审批同意的固定动火作业许可证,但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对该作业安排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违反了《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号:HSE-40版本:2021-02)》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证明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固定动火作业许可证HSE-40-C02复印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号:HSE-40版本:2021-02)复印件。本机关于2022年4月21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的采用,依据的适用、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均无异议。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9
    决定机关 宁波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