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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市监处〔2020〕3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8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