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浔市监处字[2021]2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给予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31
    决定机关 桂平市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