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京丰市监花乡工当处(2020)70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6 |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