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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开交运罚〔2021〕HP20210317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陈权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