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庆鑫远来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凤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60377****95XJ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603民初2538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8)黑0603执2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16
    发布日期 2018-08-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庆鑫远来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前偿还原告齐光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14.4万元,如被告大庆鑫远来建材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原告上述债务,被告吴凤宇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被告潘平不承担给付责任。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案件受理费4440元、保全费3060元,原告自愿负担,被告大庆鑫远来建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齐光律师代理费3万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