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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墙罚决字2018第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使用粘土砖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62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4
    决定机关 南昌市墙体改革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胡应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