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诸卫传罚〔2020〕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诸暨同方置业有限公司同方豪生大酒店于2020年5月20日起未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就启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直至案发的行为,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90号)文件规定:“有新风的混合式空调系统如不能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或未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的,其启用前须经过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合格。”的规定,违反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学校、幼托、旅游、建筑工地、羁押监管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紧急应对措施。”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性单位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单位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被处罚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30 |
决定机关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