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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人社监决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拖欠工人工资,违反《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限期支付拖欠胡明武等190名工人工资7729381.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