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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汀市监城处字(202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销售无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三轮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3
    决定机关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巫火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