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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公(横)行罚决字[2017]12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9月2日临安明苑足浴店未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2
    决定机关 临安市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童峰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