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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市监处字〔2019〕13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8
    决定机关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詹耀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