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人社监罚字[2019]0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鲜生友请供应链有限公司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处罚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4 |
决定机关 |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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