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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人社监罚字[2019]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鲜生友请供应链有限公司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4
    决定机关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